奶茶品牌已獲得商標權,加盟商卻被告侵權?
市場上各大品牌奶茶店層出不窮,好多商戶被品牌商的營銷策略吸引,想加盟賺取高額利潤,加盟正規的奶茶品牌,真的正規嗎?千萬要擦亮雙眼哦!
廣州白云區一茶飲店加盟商陳先生在網絡發帖求助:我加盟鄰里檸檬茶被投訴商標侵權怎么辦?
據悉,陳先生在廣州白云區加盟了一家“鄰里”檸檬茶,剛開1個月,就被舉報其“鄰里”招牌侵犯了別人的注冊商標。為此,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開了詢問單,責令陳先生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扣押了侵權物品。
陳先生很是疑惑,明明交了加盟費,怎么就侵權了呢?
原來,陳先生的加盟門店僅寫著“鄰里”兩個字,而“鄰里”這個商標早在2015年就被江蘇的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注冊成功了,而陳先生加盟的這個總部,實際上只有“昌盛鄰里”的32類飲料商標,也就是說只能在飲料上面打上“昌盛鄰里”的logo,而當在門店招牌只寫“鄰里”2個字的時候,自然就不妥當!
對于許多專業人士,都知道,餐飲門店的核心商標不是32類而是43類餐飲服務業,所以這個“昌盛鄰里”商標僅僅注冊了飲料類別,沒有43類是不行的!當然加上35類更是絕配!
現如今許多的企業知識產權觀念相對薄弱,申請注冊后的商標并沒有嚴格依照商標的規范使用,因此造成 了某些不好的后果,追悔莫及。商標的規范使用是企業商標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離開了商標的合理使用,那企業的商標發展戰略則無從說起。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章第44條指明,使用注冊商標時,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是撤銷其注冊商標。 (一)自主修改注冊商標; (二)自主修改注冊商標的申請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它申請注冊事項的; (三)自主轉讓注冊商標的; (四)連續三年不再使用的。注冊商標在使用過程中,商標注冊人是不可以隨便修改商標的圖案、文字、或是組合的,文字字體不可以隨便改變、組合不可以隨便拆開、變動位置。另外若申請時商標圖樣并沒有規定顏色,商標在使用過程中能夠改變其它顏色。若是規定顏色的,那么使用過程中必須是規定顏色。 次之《商標法》明文規定商標注冊人變動其名義、地址等其它申請注冊事宜時都必須在商標局遞交變更申請書進行變更。要是企業地址變更后未到商標局進行變更,一旦有別人明確提出撤三申請,商標注冊人收不到通知那么商標有可能會在申請注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撤銷掉。注冊商標必須在其它類別上使用時需另外明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若超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的商標,屬于超范圍使用,屬于商標違法行為,使用人會受到相對應到處罰。 申請商標建議還是找正規專業的代理機構,幫著自己做好品牌規劃,選擇一個最優方式,為自己的商標品牌發展保駕護航。